1949年9月7日,周恩来在向参加一届全国政协的代表作《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时指出: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我们主张民族自治,但一定要防止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来挑拨离间中国的统一。”“今天帝国主义者又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这个问题,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讨论达成一致,在《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由此,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下来。
1953年9月7日,毛泽东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解释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毛泽东说: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将全国私营工商业基本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至少需要三年至五年的时间。至于完成整个过渡时期的任务,包括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基本上完成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不是三五年所能办到的,而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这个问题上既要反对遥遥无期的思想,又要反对急躁冒进的思想。
1975年9月7日,周恩来在医院接见罗马尼亚共产党中央政治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书记伊利耶·维尔德茨。这是周总理生前最后一次接见外宾。在回答客人的提问并介绍自己的病情时,周恩来坦然地说:马克思的“请帖”,我已经收到了。这没有什么,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法则。又说:我现在病中,已经不能再工作了。邓小平同志将接替我主持国务院工作。周恩来请维尔德茨转达对罗马尼亚党政领导人及其他老朋友的问候,并表示:在毛泽东思想培育下的中国共产党,是敢于斗争的。
来源:中央党史研究室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