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发包,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小阳村水库日前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租金由每年1.8万元涨到14万元。
此前,洪江市纪委监委“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暨农村“三资”专项督查组发现,该水库存在合同期限偏长、预期收益偏低的情况,再加上近年经营不善,近三年租金支付遇到困难,群众意见集中。接到督查组反馈后,镇纪委全程跟进,督促小阳村抓紧整改。该村依法收回水库承包经营权并重新发包,承包价涨了,村民心气也顺了。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洪江市纪委监委将其作为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的重点,立足监督职责,联合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对全市20个乡镇211个村(涉农社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合同监管不到位、签订不规范等13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清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396份,推动整改问题130个,追缴挽损资金63.6万元。
着眼于巩固专项清理成果,洪江市纪委监委推动建立经济合同备案机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对乡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草拟、签订、变更、审核等工作加强针对性指导和监督,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最大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记者 廖远哲 通讯员 汤垒垒
编辑:蒋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