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20时起,将我市江市镇2个高风险区(江市镇集镇;江市镇青山园村4、5、6、7组)调整为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特此通告。
中共洪江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审核:邱 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洪江市新闻网
编辑:朱彦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