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江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决定自2021年5月7日至6月18日对相关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一、专项巡察组
组 长:廖 军
副组长:肖和兰、杨海波
联络员:粟清秀、谢 军、龙颖君
二、巡察对象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国投集团、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国网洪江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安江自来水公司、黔城镇、安江镇等34个单位党组织及乡镇党委,以及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延伸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
三、受理信访范围
反映被巡察单位在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受理涉及该项工作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举报。
四、反映情况的渠道与方式
值班电话:19892094877,电子邮箱:hjsxc5@163.com。
请通过电话或邮箱直接将您的举报反映给巡察组。巡察期间,还设立统一征求意见箱(市档案馆一楼大厅)和集中信访接访地点(市档案馆108室)。
中共洪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来源:洪江市委巡察办
作者:办公室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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