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即将开始,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的通知》,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的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和优化。此次调整将代缴范围由原先的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本人近亲属,职工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缴纳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我省参加居民医保费。
通知还明确了代缴时限,在我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间,职工参保人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代缴近亲属居民医保费用。原则上,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支持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因客观原因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特殊人群或特殊情形,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小程序等税务部门指定的渠道缴费。
具体代缴流程如下:
共济人(授权人)可通过“湘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家庭共济”模块,申请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参保人员可下载“湘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注册登录或者微信小程序“湘医保服务平台”登录,点击“业务办理”—“家庭共济”模块,点击“职工共济申请”,根据提示添加被共济人(使用人)。添加成功后,共济人(授权人)可通过“湘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找到业务办理,点击“个账代缴城乡居民”即可完成代缴。
审核:邱 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办公室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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